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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整治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时间:2022-04-19 14:26:41 来源:搜狐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每月或者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和会计年度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财会人员必须将经过村务监督小组审查后的账目,在村务公开栏上逐项或者逐户张榜公布。

近日,媒体接到福建省漳浦县佛昙镇花林村众多村民的反映:佛昙镇花林村村干部长期未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过村集体财务账目;佛昙镇花林村原村委会主任黄庆贤涉嫌贪污、侵占、挪用土地补偿款、虚报墓地补偿款、虾池发包款、山地收入等,并伙同原村支部书记黄大目侵占村集体山地约120亩,从中牟取暴利;现任的村书记黄国珠在疫情重要防控期间带头聚众赌博,影响恶劣。

一、佛昙镇花林村众多村民反映的事实与经过

(一)黄庆贤在2003年至2016年当村委会主任期间:出售了华侨黄良寿先生所捐建学校的土地及旧村部,面积约有5、6亩,所售款项20万元左右;2003年招标将村属的四口虾池出售给村民养殖10年;2005年招标出售虾池给村民养殖3年;2008年招标出售虾池给村民养殖3年,出售款为90.41万元;2011年8月22日出售7口虾池共170亩给村民养殖,期限为50年,出售款为220万元;2014年招标出售虾池给村民养殖3年。以上14年间的6笔出售款项共计561.09万元,收入的大部分款项去向不明,村干部也长期未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过村集体财务账目,众多村民质疑原村委会主任黄庆贤私自侵吞了以上部分村集体财产。

(二)2005年政府征用花林村村民的耕地及龟山山地总面积200多亩,政府发放的土地补偿款每亩为24800元,原村委会主任黄庆贤将土地补偿款以每亩4800元发放给村民,且发放给村民的土地总面积只有100多亩。村民统计了剩余的这些补偿款大约还有360万元,去向不明。众多村民质疑此次的土地补偿款及墓地补偿款有部分被黄庆贤私自侵吞,同时对原村主任黄庆贤发放到村民手中每亩才4800元的土地补偿款觉得不公,也不理解。

(三)2013年间黄庆贤、黄大目私自将侵占的山地卖给电力公司安装两座大型高压电线杆,未经过村委会研究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涉嫌违法违纪。卖山地所得约6万元也被黄庆贤、黄大目据为已有,该款应收缴归村集体所有。

(四)2021年1月12日上午,黄庆贤、黄大目雇人在挖取石料时被花林村村民发现,村民立即向花林村委会举报,花林村委会接到村民举报后即上报给漳浦县佛昙镇综合执法队,后经政府有关部门制止才停止挖采,但已经被其挖掉约10亩山地的矿石。黄庆贤、黄大目雇人在其侵占的120亩山地内非法挖取石矿出售,牟取暴利,导致该山地水土流失严重,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

“重拳出击”整治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重拳出击”整治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五)2021年7月26日左右,时任村委会主任黄国珠召开了村两委会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何收回被黄庆贤、黄大目侵占的120亩山地等事项,却蹊跷的出现了2021年7月12日黄庆贤与花林村委会签订的《收回承包山地协议书》(见上图),众多村民质疑黄庆贤与现任村书记黄国珠在此时间段有利益输送,《收回承包山地协议书》系涉嫌伪造。《收回承包山地协议书》和2021年9月6日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及村两委会会议,在时间和内容上有矛盾。《证明》中清楚地表述了黄庆贤、黄大目2人未缴纳侵占集体所有的120亩山地款,黄大目1人另还侵占10亩山地,也未缴纳山地款。黄庆贤(又名黄亚庆)仅有一份1990年3月27日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40亩山地的公正合同(见上图),却胆大妄为伙同黄大目霸占了120亩山地,非法收益、中饱私囊长达31年之久,其行为涉嫌违法违纪并严重侵害了村集体财产权益。2021年9月6日,500多名村民联名举报至漳州市纪委、漳浦县纪委。后,漳浦县纪委介入调查,2021年12月下旬漳浦县纪委致电村民黄景方,说,黄庆贤、黄大目缴纳了2015年销售树木款的15%计4.2万元给村委会,并已无代价的将山地归还给村委会。

(六)2021年11月16日,49位村民联名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黄庆贤违法违纪问题,漳浦县佛昙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7日作出浦佛信复字【2021】83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众多村民对处理意见不服,处理意见书中说该土地补偿款一部分发给村民(4800元/亩),一部分由村集体提留(此土地提留款未经全体村民表决同意)并用于公益事业建设(自来水厂、村部基建、小学建设、村水泥路建设等支出),不完全符合客观事实,以下4点逐一说明:

1、建设花林村自来水厂大部分资金系漳浦县陈某云投资,投资期限为30年,期内由陈某云管理并收益,30年后归花林村村民所有。花林村委会出资一小部分,约10多万元。

2、花林村村部建设约在2005至2006年间,约花费30万元左右;2009至2010年间在花林村村路口建设候车室(凉亭)约花费5万元左右。

3、2005年政府征用花林村村民的耕地及龟山山地时,花林小学教学综合楼已于2004年6月20日竣工且结算完成并投入使用。该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424045.72元,基建款项部分由漳浦县教育局出资,部分由本村华侨黄良寿先生捐资,部分由社会爱心人士等共同捐资所建(有捐资办学清单),故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未动用土地补偿款。

3、花林村水泥路建设资金部分由上级人民政府调拨,部分出自村委会的虾池发包款,部分由村民集资(每人100元),部分由社会爱心人士等集资所建。村道水泥路建设未动用土地补偿款。

“重拳出击”整治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村干部应组织村民防控,但漳浦县佛昙镇花林村村书记黄国珠却履职尽责不到位,不但不带头防控,反带头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在疫情期间擅离职守经常在村民家中聚众赌博。上图系2022年2月9日,在村民黄红军家中,村书记黄国珠(上图左一)带头聚众赌博,参与者口罩都没戴,赌资大(自摸一把输赢四五百左右),影响恶劣。花林村4个村民联名举报黄国珠在疫情重要防控期间带头聚众赌博,影响恶劣。请纪检、监察、检察、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并启动问责程序。

二、佛昙镇花林村众多村民的诉求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从严治党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干部作风如何,群众最有话语权与评判权。我们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的监督作用,加强信息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厚植群众监督的基础,明晰群众监督权责,扩大群众监督的空间,助推群众监督的动力,让群众成为严治党战场上的主力军,倒逼党员、干部风清气正。

佛昙镇花林村众多村民对原村主任黄庆贤发放到村民手中每亩才4800元的土地补偿款觉得不公,也不理解,请求上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作出解释,以解众多村民心中疑惑。同时提供了原村干部和现任村书记涉嫌违法违纪的7条线索,请求上级领导及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启动司法程序,依法对原村干部黄庆贤、黄大目及现任村书记黄国珠3人展开调查,查清事实后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清廉乡村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媒体将持续关注并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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