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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甚至可以在离婚后对前夫提出虐待指控:SC

时间:2021-09-04 09:48:12 来源:

最高法院表示,即使家庭关系破裂,妇女也可以根据家庭暴力法对其前夫的过分行为提出申诉。最高法院拒绝干涉拉贾斯坦邦高等法院的命令,该命令认为,不存在存在的家庭关系绝不会阻止法院向受害妇女提供救济。

高等法院在裁定婚姻纠纷时通过了该命令。

最高法院法官拉让·高戈(Ranjan Gogoi),R·巴努马蒂(R Banumathi)和纳文·辛哈(Navin Sinha)驳回了针对高等法院判决的上诉,称其不倾向于在案件事实中干涉该命令。

在听证会上,出现疏远丈夫的辩护人Dushyant Parashar表示,不能追溯适用于2006年10月26日生效的2005年《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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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如果允许追溯使用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则将遭到严重滥用。

Parashar辩称,夫妻关系通常以刻薄的结尾而告终,如果允许追溯使用该法令的规定,则将进一步增加刻板印象,并排除任何妥协的可能性。

他说,在解释法律的任何规定时,必须牢记立法机关的有目的的解释。

然而,法官拒绝同意帕萨尔的主张,并拒绝在案件事实上干预高等法院的命令。

高等法院于2013年10月30日裁定,婚姻或家庭关系的生存并不是受屈者根据该法令援引保护令和其他救济的先决条件。

它说:“如果受害的人甚至在该法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已建立家庭关系,并遭受家庭暴力,则该人有权援引该法规定的补救措施。” 。

高等法院曾举一个例子说,即使当事双方之间解除婚姻关系后,如果前夫试图实施暴力行为,例如进入离婚妻子的工作地点,也试图与她建立联系或对她的家属或其他亲属造成暴力行为,根据法律,她不会被禁止寻求保护令。

它曾经说过,如果离婚的丈夫试图从共同财产或共有财产中剥夺该妇女,她可以向法院寻求适当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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